• 本网观点
     我们认为:诉讼是律师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,但绝不是首选的,更不是唯一的。
     我们提倡:律师应尽力用谈判为客户建立和维系商务合作关系,用多种方式解决纠纷,尤其推崇双方通过谈判、调解消除分歧,达成和解;诉讼宜作为最后的解决手段,既不应过分依赖也不应轻易排斥。
    业务专长
  • [法律顾问]
  • [商务谈判]
  • [企业设立]
  • [股权转让]
  • [并购重组]
  • [改制上市]
  • [外商投资]
  • [股东权益]
  • [企业清算]
  • [知识产权]
  • [合同纠纷]
  • [土地房产]
  • [建筑工程]
  • [民事诉讼]
  • [商事仲裁]
  •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四川大学
  • 雅西高速公司有限公司
  • 九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四川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
  • 四川峨眉电影院线有限公司
  • TOM集团西南户外传媒有限公司
  • 西南民族大学
  • 四川省通信发展总公司
  • 四川宏亿集团
  • 成都长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
  • 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成都分公司
  • 成都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
  • 四川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  •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
  • 四川金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中国政府网 新华网 四川新闻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律师网 法制网 法律图书馆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民商法律网 华律网 找法网 法律快车 北京刑事律师网 轻松财务 四川刑事律师网 法治1号 四川中小企业网 成都柯南私家侦探 成都律师协会 高端财经